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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電工電子產(chǎn)品的設計都需考慮著火風險和潛在的著火危險。對元件、電路和產(chǎn)品的設計以及材料的篩選目的在于,在正常操作條件下,以及在合理可預見的異常使用、故障和失效時,將潛在的著火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。IEC60695-1-10和IEC60695-1-11一起為如何達到這一目的提供了指導。
IEC60695-1-10和IEC60695-1-11的首要目的是為以下行為提供指南∶
a) 防止帶電部件引發(fā)起燃;
b) 如果發(fā)生起燃,則將著火限制在電工電子產(chǎn)品外殼內(nèi)。
次要目的是將火焰蔓延至產(chǎn)品外部的范圍降到***,以及將如熱、煙、毒性和/或腐蝕性的燃燒流的有害影響降到***。
涉及電工電子產(chǎn)品的火災也可能因非電的外部引燃源引發(fā)??傮w風險評估宜考慮這一因素。在電工設備中,過熱金屬部件可作引燃源。而在灼熱絲試驗中,則是用熾熱的灼熱絲模擬這一起燃源。
不太懂
加溫
相信你會
用合金
太專業(yè)了,我不懂
很專業(yè)的問題,得專業(yè)的人來回答